开庭前一天可以和解吗
其实法院开庭前的头一天还是有可能谈妥的。和解可是处理纠纷的老办法了,只要你我他三方都愿意,而且还能就那些让人头疼的问题达成共识的话,那就没啥大问题了。要是在开庭前一天就能把事情搞定,那可真是省时又省力,还能让我们的司法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条
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,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,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。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。复议期间,被申请回避的人员,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。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,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,并通知复议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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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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